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10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正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卫生环境不符合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正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1806585-9
法定代表人:卜少龙
主要违法事实: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工作人员郭金兰、马红兰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操作间内地板有污水积存,清洗的餐具上有油污、食物残渣。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