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 食 罚〔2014〕040008号
案件名称: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彦博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凉菜案 2014年11月11日我科执法人员对正在营业中的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含凉菜,但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羊大福餐饮有限公司正在经营凉菜。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4-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