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0462
案件名称: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店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材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店于2015年01月19日由北京甲府香贸易有限公司购进,重庆壹品源食品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声场的烤鱼片,规格型号60g/ 袋,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0/09..2015年4月21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质量肩负检查员对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销售的烤鳕鱼片(规格型号60g/ 袋,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0/09..)进行抽检,所检查项目的大肠菌验不f符合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检验结论为合格。该店于2015年01月19日至06月n04日期间购进需鱼片24袋,进价11.8 / 袋元,全部售出,零售价15.8/袋元,税前利润96.00元,税后利润82.0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