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50042号
案件名称:北京富兴源餐饮有限公司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富兴源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翠华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你餐厅自2015年8月9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从事制售鲷鱼生食水产品的餐饮服务活动,你餐厅《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2015110108009495)的备注项目是: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你餐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的行为,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情形。你餐厅共购进生鲷鱼片4盒,购进价格125元/盒,你餐厅制售的生食水产品鲷鱼以自助餐的形式进行售卖,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