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0321
案件名称: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荣材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26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12331的举报投诉,编号为【电s2015013186,消费者反映1月26日从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23幢,北京北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亚运村购买的“洪兴牌野生鸡枞”,标签未标注配料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