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80006 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中科苑中关村茶点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中科苑中关村茶点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04065736
法定代表人:殷京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2月02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高海红(证件号57040112)、陈丹彤(证件号57040111)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一街18楼北京市中科苑中关村茶点部进行检查发现,并经2015年2月11调查核实。 自2013年6月29日至2015年02月02日北京市中科苑中关村茶点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现场发现用于制售糕点的烤盘9个,称2个、柜子1个,现场未发现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营业性收为5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