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餐罚字(2014)第20-5191号
案件名称: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二十五分店未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防蝇设施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二十五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超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5月19日监督检查发现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二十五分店未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防蝇设施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5-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