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健罚〔2015〕76号
案件名称:经营不合格保健食品“同泰牌多种维生素钙片”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瑞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孙瑞林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2月16日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样品受理编号:2014SP-W0419,并于2014年12月17告知北京瑞福康医药有限公司,下达《检验结果告知书》(京通)食药监健检告【2014】001号。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8月22日从北京瑞福康医药有限公司抽取的同泰牌多种维生素钙片(批号/生产日期:140301/20140315)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A总数(限值为6.1-12.2mg/100g,检出值为7.2ug/g)。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 二十八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 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