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当罚字(2014 )第14003号
案件名称:薛翠帅(北京年年利吉小吃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薛翠帅(北京年年利吉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薛翠帅
主要违法事实: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4-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