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21号
案件名称: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二百六十一分店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和清理库存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二百六十一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淑玲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和清理库存食品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0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