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192号
案件名称:北京普留客商贸中心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普留客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无
法定代表人:刘彤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普留客商贸中心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7日期间,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院11号楼0102室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违法所得2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