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罚【2014】162号
案件名称:王九红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王九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2日,王九红经营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怡乐中街51号的“曲记饺子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整。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