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82号
案件名称:罗刚伟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罗刚伟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接到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于2014年9月5日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小周易村门店挂有川渝楼餐馆进行检查时,发现罗刚伟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法经营行为1个月以内,违法经营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