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开)食药监食罚【2015】020014
案件名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213491-6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从供货商购进“农博汇和田玉枣”150袋,购进单价31.9元/袋,共计销售40袋,货值金额人民币4785元,上述产品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上述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为GB/T5835-2009,该标准中要求标签标示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经核实,上述产品的标签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1.4的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开发区分局,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