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餐当罚〔2015〕250018号
案件名称:北京鲜鱼口永丰莜面饭庄有限责任公司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鲜鱼口永丰莜面饭庄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7321847-X
法定代表人:乔建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门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市局投诉举报中心批转投诉,投诉内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鲜鱼口89、91号的北京鲜鱼口永沣莜面饭庄有限公司的甜面酱桶触地摆放,且有空调水滴到桶内。8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单位食品触地摆放,与投诉举报内容不符;执法人员继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餐厅及操作间有苍蝇六只,未见防蝇措施。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