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当罚【2015】29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海中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海中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景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3日对北京海中麒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操作间内环境不整洁,地面油污重,操作台下方食物残渣多。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