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当罚【2015】120003
案件名称:任良平(北京良平小吃店)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任良平(北京良平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任良平
主要违法事实:操作间地面有污水、污渍、操作间内存有炉灰、煤渣;垃圾桶内存有回收食品;垃圾桶未加盖;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3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