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33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捷佳餐饮有限公司上地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捷佳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捷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上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