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处(2014)第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鑫宏伟商贸有限公司仙鸭梨五里坨烤鸭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鑫宏伟商贸有限公司仙鸭梨五里坨烤鸭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7743324
法定代表人:杨平钧
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1年03月29日至2014年03月28日;并在店内第15号桌发现两位顾客正在就餐,桌上有宫保鸡丁、红烧带鱼、米饭,当场予以照相;现场在后厨发现制作中餐使用的工具及食品原料有2个不锈钢盆、2个刀具、1个菜墩、1个铁锅、稻花香牌大米10公斤,当场予以扣押; 经进一步调查,该店从3月20至6月5日一直装修,6月6日开业,没有营业收入,故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