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390018号
案件名称:任彦军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任彦军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村临686号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上述地点以“尚野山庄”的名义从事烧烤肉串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现场仅发现当事人用于食品经营活动的工具:菜刀1把,未发现当事人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账目记录。截止到2014年9月18日,当事人从事上述经营活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手续。其于2014年8月20日开始从事烧烤肉串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截止到9月18日:经营所得共计2000元,经营所得未缴纳税款且对于经营情况未做任何账目记录。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