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当罚【2015】8号
案件名称:寒舍羲和(北京)餐饮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不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寒舍羲和(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2173111J
法定代表人:周家萌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地面积水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