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20012号
案件名称:王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王琦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4日,我局接到举报称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苏庄一里南门外平房王琦无证经营。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4月24日现场检查发现,举报属实。当事人自2015年4月11日开始至2015年4月24日被查获之日止,其货值金额3600元,尚未获利。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