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200021号
案件名称:赵决飞(北京星运来顺餐厅)经营包装材料、容器污染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赵决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决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5日15时20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下坡店村北3号检查发现一家名为“北京星运来顺餐厅”的饭店,经查该店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京餐证字2013110111001943,经检查,该企业后厨操作间杂乱,用于盛放炒土豆丝的容器里原料土豆浸泡在水中,水质浑浊,经业主确认该原料货值金额大概2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7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