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当罚【2015】290014号
案件名称:北京鑫麦家餐饮中心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鑫麦家餐饮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孙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2日对北京鑫麦家餐饮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第1款第3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