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食药监食当罚[2015]100006号
案件名称:老友日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杨光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光
主要违法事实:2015-11-09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检查实发先,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采购食品原料未向供货方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资质及票据,并未记录到食品进货台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3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平谷局,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