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 )食药监药当罚〔2014〕1116号
案件名称:北京鑫兆佳园永乐商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鑫兆佳园永乐商店(李颖劭)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