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50001号
案件名称:北京容宇东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容宇东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9336859-1
法定代表人:孙玉荣
主要违法事实: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9日14时40分至15时20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地中海商业街商户505的北京容宇东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经2015年1月13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调查证实:在该单位售卖吧台发现1袋(1200g)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速溶咖啡。当事人一共从供货商处买进上述食品共1袋,截止到2015年1月9日检查时,上述1袋进口咖啡还未销售,故违法所得为0元;每袋进货价为80元人民币,故货值金额为80元,货值金额在10000元以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