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50044号
案件名称: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十七分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十七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永卫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8月26日10时05分至10时28分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88号一层的北京好适口餐饮中心第十七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品处理区冰箱内发现1袋无标签的白菜陷4斤/袋,执法人员当场将上述食品原料进行了查封扣押。并经2015年9月1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调查证实,当事人一共从供货商处买进上述食品原料2袋,该视频原料用于制作白菜陷大包子,每袋食品原料科制作成品包子个数为30个,每个包子的售价为2.5元,故违法所得为75元;每袋进货价为3.2元人民币,故货值金额为78.2元,货值金额在10000元以下。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