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开)食药监食罚【2015】020010号
案件名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6213491-6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由供货商购进“益力健好味钙牛乳咀嚼片(商品编号:846511)”3批次共132瓶并上架销售,购进单价人民币51.60元/瓶,销售单价人民币78.00元/瓶,共计销售36瓶。共计货值金额人民币10296.00元。上述产品标签标示“无蔗糖”字样,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碳水化合物含量为47.5g/100g,NRV值为16%,未注明“蔗糖”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4.2的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开发区分局,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