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350005号
案件名称:北京百宜源商务会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宜源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7041107-6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08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接到编号为【电】s2014120288的投诉举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师住宅小区配套公建4号楼二层的“99旅馆”职工食堂内食品经营人员未建立或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当人事自2014年11月10日开始免费为公司内部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共采购原材料大米3袋(150元/袋/25kg)、西红柿26斤(1.2元/斤),鸡蛋32斤(5元/斤),芹菜12斤(4元/斤)、莴笋16斤(3.5元/斤)、豆腐15斤(2.6元/斤)及猪肉28斤(18元/斤),现场发现有用于餐饮服务的工具、设备和原料为菜刀1把、案板1个、锅1口、大米1袋(25kg/袋),现场未见加工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经核实,其余原材料已使用完毕。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