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 食罚[2015]170006号
案件名称:北京神达苑食府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神达苑食府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付雪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3日,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西东村1区-240号的北京神达苑食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相当于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015年8月23日检查发现有案板1个,菜刀1把,酱油2瓶,食盐2袋,现场未发现加工完成的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