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40066号
案件名称:北京渝湘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渝湘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6932755
法定代表人:万广琴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6月29日现场检查并经2015年6月30日调查核实,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3号楼102B房的北京渝湘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重庆一号老火锅自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9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的餐饮服务活动,现场发现用于违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原材料及工用具有:1、仙鹤牌大米一袋,规格为25kg/袋;2、水塔陈醋一桶,规格为5L/桶;3、元宝牌大豆油一桶,规格为5L/桶;火锅1个;案板1个;刀具1把;盘子5个;筷子5双;铁盆5个;以上食品原材料共计262元;对以上食品原料及工用具采取了扣押措施。现场检查未发现加工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营业期间违法经营所得为1000元整。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1262元。在调查过程中,你积极采取改正措施,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次日停止了违法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