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20474号
案件名称:北京福友富三泉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福友富三泉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841888-8
法定代表人:李相范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湖光北街9号旺角广场四层的北京福友富三泉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1. 当事人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2.当事人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的肉类。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6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6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