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04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蕉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店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蕉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380984-0
法定代表人:陈国富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备注项类别为“大型餐馆”,备注“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发现你单位现场经营“刺身拼盘”、“三文鱼刺身”,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