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 食罚 {2015}280003 号
案件名称:赵献英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赵献英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3242913740410
法定代表人:赵献英
主要违法事实:经我所监督检查发现,赵献英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