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400018号
案件名称:北京凯柏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凯柏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田芳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广场三层K3-12号店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单位持有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零售预包装食品;现场摆放有六种口味散装冰激凌,并发现其7月26日至8月4日的冰激凌销售记录。该单位销售散装食品扣除进货成本后,利润是117.25元人民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