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20015
案件名称:廖红霞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廖红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廖红霞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8日被查获之日止,其货值金额2600元。尚未获利。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