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15-12-25
案件名称:银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中餐服务
当事人名称:银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0225876
法定代表人:王京胜
主要违法事实:银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中餐服务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