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60082号
案件名称:北京红宝鼎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宝鼎餐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红宝鼎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宝鼎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琼
主要违法事实: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南锣鼓巷149号的北京红宝鼎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宝鼎餐厅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京餐证字2013110101004135;类别:中型餐馆;备注: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未见北京红宝鼎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宝鼎餐厅对其使用的餐饮具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经调查,北京红宝鼎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宝鼎餐厅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0条第4款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5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