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当罚【2015】160005
案件名称:卜少龙(北京正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进货台账案
当事人名称:卜少龙(北京正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卜少龙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正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进货台账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