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21157号
案件名称:北京东仁环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东仁环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8547531-1
法定代表人:薛敬宇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1日开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为员工及来店修车的客户提供食堂就餐,2015年8月5日被执法人员查获。违法经营期间共计采购食品原料价款共计10000元整,因员工食品不收取就餐费,故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