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20007号
案件名称:北京丽晶港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丽晶港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4726581
法定代表人:刘振权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北京丽晶港餐饮有限公司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共计取得违法所得33950元,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33609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