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00044号
案件名称:北京百璐全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璐全席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228017721328
法定代表人:赵超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向你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3份,分别为:编号020-RCSP151478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的蕨根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编号为020-RCSP151480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1日的酸菜鱼全料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编号为020-RCSP151481的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9日的食用玉米淀粉中,霉菌不符合GB /T8885-2008《食用玉米淀粉》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15年8月20日,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检验不合格的酸菜鱼全料10袋,食用玉米淀粉20袋,未发现蕨根粉丝。 经核实,上述产品都是你公司从北京恒信营静调料商店购进的,酸菜鱼全料共购进1箱(共20袋)。食用玉米淀粉共购进1箱(共50袋)。蕨根粉丝共购进10袋。上述产品中,检验机构检验蕨根粉丝4袋,酸菜鱼全料3袋,食用玉米淀粉4袋。你公司销售使用了蕨根粉丝6袋,酸菜鱼全料7袋,食用玉米淀粉26袋。剩余酸菜鱼全料10袋、食用玉米淀粉20袋被查封扣押,折合人民币57.5元。共购进上述产品货值金额是170元,获取收入2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