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60019号
案件名称:徐东海(北京永祥东海主食厨房)擅自改变备注项目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徐东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徐东海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12日,我局在对徐东海经营的北京永祥东海主食厨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徐东海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但现场发现其存在擅自改变备注项目制售砂锅的行为。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调查发现,徐东海于2015年4月7日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的备注项目:现场制售主食:烙制类主食(含馅料)。徐东海在2015年5月期间,制售砂锅的货值金额共计100.00元,违法所得100.00元。本案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