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当罚【2015】290031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五星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五星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志刚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金五星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