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30055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龙脉壹号利荣连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龙脉壹号利荣连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71559371
法定代表人:陈莉荣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1月02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投诉,市民反映1月1日21:00左右自己在朝阳区北土城地铁站A出口紧邻的龙脉一号(民族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用餐,当时从菜里吃出了苍蝇,找饭店解决,服务人员让等着经理解决,但经理一直未出面解决问题,来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饭店卫生差问题。2015年01月07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操作间待使用的一瓶“家乐”牌浓缩瑶柱汁调味料已过期(生产商: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QS311603070001;生产日期20131111,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480克)。经对该单位驻店总经理周琼询问调查:无违法所得,无违法经营的食品半成品和成品、无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