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528号
案件名称:湖北亿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湖北亿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22300000004490
法定代表人:梅良志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9日期间,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千章墅工地食堂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违法生产经营涉案金额人民币1994元,违法所得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