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10560号
案件名称:杨威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杨威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4号楼3层309号的Bean.House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20日开始试营业,没有营业收入,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合计价值人民币15元.由于现场未见到食品半成品、食品成品及食品添加剂,认定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5。不足人民币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依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四)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