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20006号
案件名称:郭士军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郭士军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郭士军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从2015年2月11日开始至2015年3月26日被查获之日止,货值金额3300元,尚未获利。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