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20302号
案件名称:品臻美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继续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品臻美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320211-4
法定代表人:许方荣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209号楼2层218的品臻美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有效期限:2012年03月12日至2015年03月11日)继续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08


